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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解析(第八期)(图)

    2018-11-28 16:12

  •   崂山区文园花园业主王××进行房屋装修施工,在其院内修建大型景观石、栽种树木占压了天然气管道,违反了《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泰能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予以制止,但王××拒不整改违法行为。案件移交至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当事人王××将修建的大型景观石、栽种的树木迁移至安全范围以外。经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泰能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验收,确认隐患彻底排除。

      崂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青岛英伯尔健康会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全部灭火器过期;负一层至三层(包括楼梯间内和各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应急照明灯配置不符合要求;二层足疗大厅一个安全出口锁闭被空调机遮挡;二层西侧安全出口处堆放大量杂物占用通道;三层按摩区环形通道被堵塞;现场测试声光报警无反应,控制柜存在故障,运行不正常等事故隐患,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崂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经复查,上述隐患已经整改。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开展危化品行业专项检查时,发现德瑞皮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作为危化品使用单位存在:车间用电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管道未使用正确颜色标示、设备法兰跨接脱落、盐酸库门口围堰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档案不完善等事故隐患,违反了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进行认真整改,经市安全专家组复查验收确认,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城阳消防大队依法对青岛钜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9号车间二层设置员工宿舍,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阳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9号车间实施临时查封,清理9号车间住宿人员,配电箱断电后加贴封条、一层出入口大门贴封条员等措施。经对该公司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9号车间员工宿舍已经搬离。

      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岛正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存在在用涉氨压力容器超期未检、压力管道未检验、未登记等重大事故隐患。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了责令企业停止使用上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城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检验的压力容器和未检验、登记的压力管道仍在违法使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城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城阳区安监局、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城阳街道办事处、青岛市供电公司北部供电部联合对该公司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落实抽氨措施。

      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岛东泓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存在在用压力管道未登记的重大事故隐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了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登记的压力管道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上马街道办事处联合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城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登记的压力管道仍在违法使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城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城阳区安监局、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上马街道办事处、青岛市供电公司北部供电部联合对该公司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落实抽氨措施。

      在城阳区组织的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隐患专项检查中,发现青岛浩大实业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存在使用超期未检验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隐患。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隐患设备,限期整改隐患。

      该公司联系具有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投入300余万元更换了11台在用涉氨压力容器和73段涉氨压力管道,并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消除了事故隐患。

      城阳区消防大队依法对青岛阿美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最南侧建筑内一层为仓库、二层为宿舍,仓库与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阳区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仓库进行了临时查封。后经核查,该单位已经将仓库搬离,隐患消除。

      根据青岛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平度市安监局依法对青岛平度市李园第三石墨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矿违反设计要求,违规采用一面坡开采,北侧边坡高达50米,角度约为70°,下方有掏采痕迹,北侧边坡上部部分设备已悬空于边帮,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规定。

      平度市安监局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对有关隐患进行整改。该矿停产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有关台阶、边坡角等进行整改。

      据青岛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平度市安监局依法对青岛凯利达石墨有限公司马戈庄石墨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东北侧边坡已滑塌;东侧边坡已出现滑塌前兆,坑内有掏采现象;南侧边帮一面墙式开采,上部为尾矿库,坝体已出现滑塌现象等隐患,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平度市安监局对该矿作出了“责令其停产停业,排除事故隐患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的现场处理决定。目前,该矿已停产,对违规边坡、掏采现象等进行整改。(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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